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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8  点击: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学业奖学金,符合参评条件的40%硕士研究生可获学业奖学金。2016级硕4个名额,2017级硕4个名额,2018级硕6个名额。

二、参评对象:

凡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资格申请。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4、保留学籍的;

5、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阶段

研究生同学登录“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login.jsp),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

个人申报时间:20181018日至1020

(二)学院评审阶段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上报情况和综合表现进行审定。

金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德斌

副组长:孙兴杰

成  员:孙丽萍、王文奇、任 慕、吴雁飞、张仁萍、王 力

(三)学院公示阶段

经过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四、申诉处理

如果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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