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我院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推进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依据《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校内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研究生专职辅导员院内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应为学院全民事业编制在编在岗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六)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应聘人员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八)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未满4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九)具有较好外语交流能力者优先。
(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招聘工作小组;
(二)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招聘考核。招聘考核要包含述职、投票等环节,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认拟聘人选。
(三)院内公示无异议,上报到研究生院。
(四)学校公示。
(五)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办理调动转编相关手续。
(六)未能通过院内招聘配备研究生专职辅导员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指定专人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报《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备案表》到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四、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23日,院内发布招聘通知。应聘人员须在25日之前将《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校内招聘审批表》《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校内招聘报名表》交至金沙212办公室。
(二)12月24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12月24日15:00,在214大会议室,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拟聘人选。
(四)12月24日—28日,院内公示。
(五)12月29日公示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我院
2019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