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要求和《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文件精神,金沙成立了金沙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和金沙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监督委员会,制定了《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经2021年9月23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金沙研究生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31-85167204
邮箱:sipayjs@jlu.edu.cn
金沙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