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151amjs澳金沙门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4月27日-4月28日
(1)学院向全体毕业年级学生发布评选通知,公布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净加减分政策和组评小组成员名单。
(2)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测评”模块,设置互评分组、指定组评小组组长,设置排名分组。
2. 4月29日-5月5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经组评小组召开会议确认后,由组评小组组长录入系统。
(3)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5日晚23点59分。
3. 5月6日-5月10日
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10日晚23点59分。
4. 5月11日-5月12日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5月12日晚23点59分。
5. 5月13日-5月22日
(1)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材料评审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3)拟获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经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副书记通过系统向学校提交,提交结果的截止时间为5月22日晚23点59分。
(4)学院将在网站、毕业年级学生群等公示拟获奖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单项奖学金公示时,应明确拟获具体奖项名称。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开展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在评选过程中,广大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疑义,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 力
电 话:0431-85166794
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