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要求和《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校发〔2021〕72号)文件精神,金沙、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成立了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制定了《151amjs澳金沙门、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5日。
如有异议,请在4月25日16:00前,实名向金沙研究生与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204
邮 箱:sipayjs@jlu.edu.cn
金沙
国家发展与安全研究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