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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金沙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3-19  点击:


为表彰鼓励在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中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做出贡献的志愿者,激励团委学生会成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团学整体工作效果和效率的提高。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评奖对象:

金沙团委学生会全体志愿者

二、评选名额:

优秀志愿者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委学生会总人数的40%

三、评选条件:

(一)未受学校、学院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能够主动承担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

(三)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在部门中有较高威信;

(四)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与和组织集体活动;

(五)具有良好道德品质,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六)积极服从团委学生会工作安排,工作完成质量高。

四、评选要求:

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评选时间:

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工作在每年12月进行。

六、奖励办法:

学院团委为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的评选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团委学生会换届竞选的重要参考。

七、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团委学生会志愿者,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向学院团委提交《金沙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申请表》书面申请(附件一)。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申请表表标题命名为“姓名+现任职部门”,逾期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学院团委将组织团委学生会志愿者进行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自我介绍、以往工作经历和未来工作展望;需结合自身对申报岗位的理解、对学生工作的理解;宜真情实感、有理有据,忌敷衍搪塞、泛泛而谈。陈述后评委酌情对候选人进行随机提问;

3、学院团委负责人、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将根据各部部长推荐意见、工作汇报情况以及各志愿者平时实际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并报请学院核准,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召开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表彰大会,向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颁发“金沙团委学生会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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