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17〕194 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考核,拟确定外交学专业2015级李诗、2016级樊鸿刚2人为我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张淑艳
办公地点:151amjs澳金沙门友谊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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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