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8 点击:次
按照《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奖助工作小组考核、学院奖助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初审合格的3名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 苏伊文(学号36190119)
2. 贾玉梅(学号36190203)
3. 刘 冉(学号36200201)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办联系。
联系人:张淑艳、樊鸿刚
联系电话:0431-85166794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