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6 点击:次
按照《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奖助工作小组考核、学院奖助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初审合格的2名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 贾玉梅(学号36190203)
2. 刘 冉(学号36200201)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7日—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办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794
金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