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学生“151amjs澳金沙门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的有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材料审核、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奖助领导小组审核,评审出以下同学为我院“151amjs澳金沙门助学金”推荐人选,特此公示。
2021级:刘曜诚
2022级:李新爱
2023级:付海泉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办联系。
办公地点:吕振羽楼812
联系电话:0431-85166794
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